香港的居住问题有目共睹,而且正变得日趋严重。公屋申请平均轮候时间已跌宕至5.4年,有10万人住在“棺材房”和“劏房”。这样的局面,与国际知名大都市格格不入,更与太平山上的豪宅形成鲜明对比。香港人看重人权。但在一般人看来,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正是最基本的人权,是最基本的尊严。香港绝没有理由,一面穿着“全球最有竞争力经济体”等光鲜靓丽的外衣,一面却在住房上露出极为难堪的里子。
香港住房问题的核心症结在于土地,增加土地供应已经刻不容缓。香港不是没有土地,但政府手里地太少。根据去年底的《长远房屋策略》,未来10年,香港公私营房屋新供应比例定为7:3,但事实上,政府能觅得的土地,仍不足以支撑这一目标。民建联的建议,无疑为特区政府提出了一条解难题的思路。
要援引《收回土地条例》,意味着自有财产与公共利益之间的一次利益平衡。这些土地,主要指囤积于地产商手中长期不开发的土地。由于《基本法》第6条与第105条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外加援引条例或遭旷日持久的司法覆核,特区政府对于是否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有过迟疑。然而,诸路不通后,收回土地是可行之道。根据基本法105条,征用土地的补偿“相当于该财产当时的实际价值”,收回是有偿的。为公共利益计,为解决民生计,地产商是时候释放最大善意,而不应只打自己算盘、囤地居奇、赚尽最后一个铜板。什么才是对香港未来负责?什么才是对年轻人“网开一面”?这才是。
这也是调整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一次契机。香港社会被金融地产互相缠绕的发展逻辑捆绑已久,但这一发展模式,既不是永动机,更潜藏着不少危机。我们很能理解,一些香港市民担心,供地增加,或导致资产短期无法快速升值,也理解地产商在商言商。但这恰恰是一次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的重新审视,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发展利益的再权衡。一旦香港社会打上死结、失去竞争力,所有人的房产都会不断贬值;只要东方明珠持续保持竞争力,那么受益者,一定是香港企业与市民。
今天,我们必须全面考虑香港的竞争力。人们一贯认为,自由才是香港的核心竞争力,事实上,民生也是竞争力。保障民生,让社会更加公平,也是积蓄的发展动力。香港历来奉行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模式,在改善民生方面,一直秉承“积极不干预”理念,但这一思路已成历史教训。香港不仅要“有效市场”,更需要“有为政府”。三个月来,“反修例”之所以将许多原本不关心政治的年轻人卷入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他们对未来的无力感,而住房,正是重要根源。对于这一影响香港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需要特区政府有预见力、决断力、执行力,更需要香港全社会凝聚共识。
在住房问题上,香港已错失诸多历史契机,不能再拖延。董建华上任之初提出《八万五计划》,提出每年兴建公屋和私营住房不少于八万五千套,10年内让香港七成家庭能自购住房;梁振英执政时期,也将解决市民住房问题当作首要任务,提出要加速修建公屋;林郑月娥上台后,提出填海造岛的“明日大屿”计划……但这些完全为香港长期公共利益考量的方案,或草草收场,或大打折扣,或至今搁浅,都称得上命途多舛。
究其原因,既有反对派在立法会的拉布,为反对而反对,别说“明日大屿”计划本身,即使是申请研究该计划的拨款议案,还因政治缠斗在立法会搁置;也有地产商为既得利益,不断要挟政府、捆绑民意,这让整个香港社会陷入房子买不起又跌不起、不够住又建不起的泥沼;也因为一些公众,对特区政府改善民生的能力,不了解、不信任。这一次,香港社会,能否抛开政见,平心静气坐下来思考《收回土地条例》?能否放下偏见,理性看待特区政府为民生作出的努力?能否正视公与私的天平,真心实意为香港“计深远”?
香港不能再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