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及旅行证办理须知》
中国驻克赖斯特彻奇总领馆
在准备材料,递交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一、驻新西兰使领馆已全面实行护照申请在线预约。申办普通护照颁发、换发、补发、以及旅行证业务人员,须提前登录“中国公民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网站(http://ppt.mfa.gov.cn/appo)进行预约。
申办因公护照各类业务、香港特区证件业务无需预约。
遗失护照且急于回国的临时来新人员申办旅行证无需预约。
因其他特殊、紧急原因无法提前预约的,请就近联系驻新使领馆说明情况,我们将积极为您安排紧急办证事宜。
二、预约成功后,请打印预约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申请人必须本人携带上述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按照网上预约时间亲自到相应使领馆递交申请。
三、因为使领馆现均签发电子护照,所以请务必按照护照照片规格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照片。如所提交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导致您的护照无法按时制证。
四、在新西兰出生的具有中国血统儿童首次申请回国(赴华)旅行证件,适用情形如下: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出生时不具有新西兰(或其他外国国家)国籍的儿童。该儿童具有中国国籍,请按要求提前网上预约,并参照本须知中“普通护照颁发”业务种类要求,准备相应申请材料;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出生即具有新西兰(或其他外国国家)国籍,且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均未取得新西兰或其他外国国家永久居留权的儿童。该儿童具有中国国籍,请按要求提前网上预约,并参照本须知中“旅行证”业务种类要求,准备相应申请材料;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出生即具有新西兰(或其他外国国家)国籍,且出生时中国籍父母中的任一方已取得新西兰或其他外国国家永久居留权的儿童。该儿童不具有中国国籍,请参照“签证须知”中相应签证种类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五、在新连续停留不满180天的旅游、商务、探亲等短期出国人员,如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应回国申请办理护照补发。驻新使领馆可为此类人员办理旅行证,供其回国时使用。
请选择以下业务种类,点击查看办理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业 务 种 类 | 适 用 情 形 |
普通护照颁发 | 从未持有效护照的中国公民。 |
普通护照换发 |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护照过期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3、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 4、容貌变化较大的。 |
普通护照补发 | 中国公民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 |
普通护照加注 | 1、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
2、已在国内更改户籍登记姓名的中国公民,需办理曾用名加注的。 |
因公护照
换发因公护照 |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 签证页即将用完时。 |
因公护照
换发因私护照 |
原持因公护照(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旧版因公普通护照)来新,后因停留目的发生变化而需改持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 |
因公护照补发 |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时,可申请补发因公护照。 |
旅行证 | 1、临时来新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过期的中国公民;
2、未持有“回乡证”,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澳居民; 3、未持有“台胞证”,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居民; 4、部分情况特殊的中国籍申请人。 |
香港特区证件 | 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
澳门特区证件 | 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
一、普通护照颁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新西兰有效居留类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永久居民、居民、工作、学习签证等,如系电子签证,请提前打印);
(四)填写完整的《国籍状况声明书》,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由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字。
(五)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及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个人情况说明(包括本人在国内、外情况等)。
如系在新西兰出生的中国籍儿童,除上述(一)(二)(三)(四)项外,还请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七)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页);
(八)父母双方现持有的以及在儿童出生时持有的新西兰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工作、学习、访客签证等,如系电子签证,请提前打印);
(九)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十一)父母为该儿童申办中国护照的书面申请(包含儿童中文及拼音姓名、出生日期、地点、出生医院及申办原因等)。
请注意:
(一)申请人应本人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
(二)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颁发,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如系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需一并提交相关公证书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为在新西兰出生的中国籍儿童首次申办中国护照时,父母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基础上,严肃、慎重地为子女起名(中文姓名)。
二、普通护照换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页);换发新护照后,原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四)新西兰各类有效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如系电子签证,请提前打印);
(五)如无法提供(四)中所述材料,亦可提交有效的或近期的,且包含申请人姓名、在新居住地址的,以下任意一种材料:
电费(燃气)等账单;家庭宽带、固定电话缴费证明;银行对账单;住房租赁合同;个人所得税(IRD)缴税信函。
(六)填写完整的《国籍状况声明书》,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由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字。
(七)个人情况说明(包括本人简况和申请换发护照原因)(如适用)。
请注意:
(一)申请人应本人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
(二)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换发,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如系父或母,应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需一并提交相关公证书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普通护照补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原护照复印件(如有)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
(四)新西兰有效居留类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永久居民、居民、工作、学习签证等,如系电子签证,请提前打印);
(五)如无法提供(四)中所述材料,亦可提交有效的或近期的,且包含申请人姓名、在新居住地址的,以下任意一种材料:
电费(燃气)等账单;家庭宽带、固定电话缴费证明;银行对账单;住房租赁合同;个人所得税(IRD)缴税信函。
同时,提交截至递交申请之日,申请人已在新连续停留超过180天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损毁、遗失、被盗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七)填写完整的《国籍状况声明书》,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由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字。
请注意:
(一)申请人应本人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
(二)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补发,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如系父或母,应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请一并提交相关公证书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四、普通护照加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并在“护照加注”一栏以英文大写字母清楚填写英文加注内容或以中文正楷清楚填写曾用名;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1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页);
(四)新西兰有效居留类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永久居民、居民、工作、学习签证等,如系电子签证,请提前打印);
(五)姓名加注需提供:
1)新西兰内政部签发的更名声明(Change of Name by Statutory Declaration)原件及复印件;
2)因婚姻而变更姓名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相关公证书和法律文件;
(六)曾用名加注需提供:
1)中国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更改姓名资料页(国内有户籍的);
2)当地使用新名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国外出生且国内无户籍的)。
请注意:
(一)申请人应本人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
(二)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加注,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如系父或母,应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请一并提交相关公证书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外出生且国内无户籍的,如已成年,须书面声明承担因更改姓名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如未成年,其父母(或监护人)须书面申请为其更改中文姓名并声明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办理曾用名加注需向国内核实,办证时间不确定。
(五)使领馆不办理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等加注。
五、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页);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四)新西兰有效居留类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工作签证等,如系电子签证,请提前打印)。
请注意:
(一)申请人应本人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
(二)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换发,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如系父或母,应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请一并提交相关公证书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应首先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护照换发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六、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页);换发因私护照后,原因公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四)新西兰有效居留类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永久居民、居民、工作、学习签证等,如系电子签证,请提前打印);
(五)来新情况说明(包括原派出单位、工作单位、来新时间及原因、与原单位有无未了事宜、现工作单位等)。
请注意:
(一)申请人应本人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
(二)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换发,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如系父或母,应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请一并提交相关公证书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需向原因公护照签发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申请人如自行与原派出单位联系协商解决未了事宜,或与国内原发照机关联系请其尽快回复,将可能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
七、因公护照补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原护照复印件(如有);
(四)新西兰有效居留类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工作签证等,如系电子签证,请提前打印);
(五)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旅新前后经历,在新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请注意:
(一)申请人应本人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
(二)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补发,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如系父或母,应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请一并提交相关公证书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应首先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补发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补发护照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八、旅行证
适用情形:
* 短期出国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人员
* 拟从国外赴大陆且未持有“回乡证”/“台胞证”的中国籍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 部分情况特殊的中国籍申请人
* 短期出国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二)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原护照复印件(如有)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遗失、被盗或损毁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五)护照遗失、被盗的,需填写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请注意:
(一)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
(二)未满16周岁申请人因护照丢失需办理旅行证,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如系父或母,应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请一并提交相关公证书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因公护照申请人如自行与国内原发照机关或派出单位联系,请其尽快回复,将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
(四)已提交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遗失、被盗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 拟从国外赴大陆且未持有“回乡证”/“台胞证”的中国籍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二)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资料页的复印件;
(四)新西兰有效居留类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永久居民、居民、工作、学习签证等,如系电子签证,请提前打印)。
请注意:
(一)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
(二)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旅行证,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如系父或母,应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请一并提交相关公证书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部分情况特殊的中国籍申请人
(一)适用情形:
1)在外国出生,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均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申请人。
2)在中国出生,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公民,且按照外籍父母国籍国法律,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申请人。
(二)首次申办旅行证:
出生在国外的申请人,请提交1)、2)、3)、4)、5)、6)项申请材料;
出生在国内的申请人,请提交1)、2)、7)、8)项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未成年申请人可由父母代为填写并签名);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申请人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
5)父母双方在申请人出生时持有的新西兰或其他国家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永久居民、居民、工作、学习、访客签证等,如系电子签证,请提前打印);
6)如出生证上申请人父母信息不全,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
7)出入境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中国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请注意:
(一)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
(二)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旅行证,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意见。如系父或母,应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请一并提交相关公证书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为在新西兰出生的具有中国籍儿童首次申办旅行证时,父母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基础上,严肃、慎重地为子女起名(中文姓名)。
(四)如申请人已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应使用该护照在中国出入境。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再为其办理旅行证。
(三)申请旅行证换(补)发:
如申请人现持有的旅行证(驻外使领馆签发)因即将到期(有效期不足6个月)、已过期(包括因在国内过期,改持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出入境通行证的情况)申请换发,或者因遗失、被盗、损毁等原因申请补发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未成年申请人可由父母代为填写并签名);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3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申请换发者:旅行证或出入境通行证(原旅行证已过期的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补发者:旅行证复印件(如有),以及上述证件遗失、被盗或损毁的书面情况说明;
4)中国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请注意:
(一)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
(二)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旅行证,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旅行证的书面意见。如系父或母,应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请一并提交相关公证书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如申请人已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应使用该护照在中国出入境。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再为其办理旅行证。
九、香港特区证件
* 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申请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
(一)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1、适用情形:
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区居民,可直接递交申请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也可亲自到使领馆递交申请。
香港特区入境处关于申请香港特区旅行证件的有关要求如下:
如申请人从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旧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请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时一并递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因此,驻外使领馆不单独受理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申请人必须在递交身份证申请的同时,递交特区护照申请。
按照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法例的规定,如不足18岁而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在满18岁之日身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则持证人本人必须在返回香港后的30天内,向登记主任报到,交回该身份证,并申请新的身份证。因此,驻外使领馆不接受此类身份证申请。
2、办证程序
使领馆受理申请后将把有关资料寄到香港特区入境处审批,待收到入境处寄回的证件后,使领馆将以电话或信函方式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3、办证所需材料及特区政府收取的相关费用
请点击以下链接,登陆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查询。
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index.html
(二)申请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
1、适用情形
《入境身份陈述书》是香港特区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的应急证件。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丢失或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2、办证方式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使领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如属实,将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
3、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2)彩色近照2张(正面、免冠,55 mm×45mm);
3)过期、损毁的证件原件或丢失的证件复印件(如有);
4)新西兰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如实、完整填写ID1003A表格(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时使用);
6)情况说明。如证件遗失经过等。
十、澳门特区证件
(一)使领馆不直接受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
(二)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或在特区身份证明局网站(https://webportal.dsi.gov.mo/postal)下载“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 “海外邮寄申请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 澳门邮箱1089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
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联系电话是:(0853)28370777,(0853)28370888,传真是:(0853)28374300。
(三)澳门居民在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6:00)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可拨打24小时求助热线(0853)28573333
(四)澳门永久性居民持智能身份证,连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赴港申报表》或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180天。
(五)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30天。
十一、护照/旅行证申办方式、收费标准、付费方式、办理时间
申办方式
(一)递交申请
1、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护照旅行证业务,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如系父母,应提供关系证明及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法定监护人请一并提交相关公证书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成功递交申请后,请妥善保管获发的取证单。取证单是领取证件的唯一凭证。
(二)领取证件
1、申请人凭递交申请时获发的取证单,亲自到使领馆交纳费用、领取证件。
2、如申请人不便亲自到使领馆领取证件,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受托人须持有申请人取证单,并交纳相关费用。
3、申请人可申请回邮服务寄回证件。申请人须在递交证件业务申请时,提交:
1)付妥邮资的回邮信封(邮袋)。鉴于护照旅行证是重要个人身份证件,建议选择NZ Post, NZ Couriers, CourierPost等信誉好、网点多的邮政或快递公司,并购买有条形追踪码的快递邮袋。不建议通过平邮方式回邮证件;
2)回邮信封(邮袋)须填妥收件人姓名、回邮详细地址、收件人电话等;
3)金额、收款人名称准确的银行支票(BANK CHEQUE)。
请注意:
回邮服务与加(特)急服务,不能同时申请。因申请人选择回邮服务而产生的证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驻新西兰使领馆不承担相关责任。
收费标准、办理时间
护照旅行证业务收费标准、办理时间一览表
业务种类 | 收费标准
(新西兰元/单位) |
办理时间 | |
普通护照颁发/换发/补发 | 27/本 | 15个工作日* | |
普通护照加注 | 5/本 | 4个工作日* | |
旅行证 | 27/本 | 4个工作日* | |
香港特区护照手续费** | 20/本 | 待定*** | |
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颁发 | 手续费 | 20/本 | 待定*** |
进入许可 | 20/本 | ||
特急服务**** | 55/本 | 1个工作日 | |
加急服务**** | 37/本 | 2-3个工作日 | |
注:*:部分申请因须向国内核实情况,可能会超过办理时间。
**:代办手续费受理时收取,不予退还。 ***:所有申请均须转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审批,办理时间无法确定。 ****:普通护照业务、香港特区证件业务无加(特)急服务;旅行证业务加(特)急服务须经领事官员批准。 |
付费方式
(一)请选择以下方式支付证件申请费用:
1、信用卡(仅限Master Card或Visa卡);
2、银行现金卡(EFTPOS);
3、银行支票(BANK CHEQUE)。
(二)银行支票的收款人:
CONSULATE-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CHRISTCHURCH 或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CHRISTCHURCH
(三)支票付款金额务必准确,金额如有任何差错,恕不接受。
(四)恕不接受现金、个人支票(PERSONAL CHEQUE)、公司支票(COMPANY CHEQUE)、邮局汇票(MONEY ORDER)、网上转账(ONLINE BANKING TRANSFER)和信用卡卡号方式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