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19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司法大数据研究院19日发布报告指出,两年多以来,由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中,近六成案件的纠纷起因系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
据报道,中国最高法19日发布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专题报告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在上述案件中,司乘纠纷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合计占比近六成。
报告还指出,超五成案件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其中46.4%的案件有“紧急停车”情形;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近三成出现乘客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超五成案件出现车辆撞击其它车辆、行人、道旁物体或剧烈摇晃等危险情况。
在罪名方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所有案件中占比排名第一,为39.01%;其次为故意伤害罪,占比为30.04%;此外,还有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等罪名。在判决结果中,有期徒刑的占比高达90.57%,其中判处3—5年徒刑的占比最高,为47.37%。
近期,中国内地公交车司乘冲突事件引发关注。今年10月底,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行至长江二桥时突然失控,与对向行驶的小轿车相撞后从桥上坠江,车上15人全部罹难。当地官方本月2日通报指出,系乘客错过下车地点与司机发生争吵,司乘激烈争执互殴使车辆失控最终导致坠江。
针对“车闹”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担忧,中国交通运输部最近要求称,各地要在所有新购置的公交车配备驾驶区域隔离装置,同时鼓励对在用车型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