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5月2日电 (汪青)中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5月1日正式启动。业内人士认为,税延养老保险的推出预示着作为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保险即将迎来崭新的战略机遇期。
本次试点的区域包括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期限暂定为一年,每人每年最高额度为1.2万元(人民币)。
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又被称作免个税的养老险,但事实上并非完全免税,只是对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它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纳税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数额,积累阶段的增值收益又给以优惠予以免税,等个人领取时,再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太保集团总裁贺青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4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社部、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不仅标志着各界翘首以盼的税延养老保险十年磨一剑,终于“靴子落地”,也预示着作为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保险即将迎来崭新的战略机遇期。
实际上,税延养老保险作为国家政策性养老保险,经营的是老百姓退休后的“养老钱”甚至是“养命钱”。贺青认为,试点政策中亦要求保险产品设计要符合“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原则,满足参保人员对养老账户资金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管理要求,考验的是保险公司资本、投资、精算、信息技术等综合经营实力。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表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不仅采纳了国际通行做法,还在领取环节给予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试点期间先行引入中保信等“国字号”平台进行联合监管,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和投资的规范性,改变了此前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没有税收优惠的现状。
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相对有限,基于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认为,为了提升养老年金保险的资金使用效率,要提高保险资产运用的竞争力。因此,要进一步以市场化为导向,拓宽保险资产运用渠道,提高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效率。
据了解,在税延养老保险正式开闸之际,已有保险公司推出个税递延养老险综合解决方案,并且市场关注度持续提升。不过,由于目前相关细则和示范条款并未下发,保险公司尚未获取相关资格,因此税延养老险产品尚未正式发售。
对于税延养老保险的未来发展,朱俊生表示,保险业除了发挥先发优势外,至少要在三个方面提高竞争力:一是发挥保障的优势,为长寿风险提供保障,这是保险业独有的核心竞争力;二是要加强产品创新,满足与适应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三是以市场化为导向,拓宽保险资产运用渠道,提高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效率,增强商业养老保险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