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海外投资者家庭在Awakino、Ngāruawāhia、Awaroa,、Paranui和Manganu等五地购买了3600公顷的土地,总共花费1280万纽元。
这些土地分别以Smith Road Farm Ltd、Paranui Forest Ltd和488 Manganui Road Farm Ltd三家公司的名义购买。
海外投资者家庭通过其在新西兰的亲属代表他们投资购买了这些土地,从而违反了《海外投资法》的规定。
新西兰土地信息局(Linz)表示,海外投资者知道购买森林区域的土地需要获得批准,但并没有寻求海外投资办公室的批准。
奥克兰高等法院的Downs法官认为,虽然该海外投资者家庭的律师提供了糟糕的法律建议,但投资者的行为是存在违规过失的。并且违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因为这些土地的规模巨大,并且是为了商业利益而购买的。
海外投资办公室(Overseas Investment Office)负责人安娜·威尔逊·法雷尔(Anna Wilson-Farrell)表示,新西兰投资者在参与或与海外人士联合购买敏感资产时需要谨慎。
“违反该法案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包括被要求出售财产和支付民事罚款等。”(信报编译 Blue)
图源:St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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