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3月29日电 (郑小红 朱族英)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下称《通告》),共10条措施。其中,包括该市商场、大型连锁超市、餐馆等在内的各类公共场所实行全面开放。
该《通告》中提及,全面开放的公共场所包括商场、大型连锁超市、餐馆、娱乐场所、演出场所(馆)、网吧、旅馆酒店、洗浴中心、美容美发、洗染、摄影、家电维修、会展、图书馆、博物馆、批发、汽车(含二手车)交易、拍卖、物流、仓储、汽车拆解、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
同时,《通告》还指出,14天内无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员工不实行岗前隔离;尽可能增加小区(含城中村)出入口,方便人员出行,暂时保留入口单向测温措施;小区外来人员及外卖、快递、投递、家政维修等人员经“亮码”和测温后,可正常出入;暂时保留公交、地铁搭乘人员实名制认证制度等。
此外,该《通告》继续针对境外疫情输入、重点场所、社区、清明节实施防控措施。其中,入境所有人员自费集中隔离;暂停清明期间现场祭扫及守灵、告别、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聚集活动;以及加强湖北绿码人员等人群的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