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消息】2月6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条措施(以下简称“复工复产20条”),其中,提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适当减免租金、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支持等措施。记者从广东省国资委获悉,全省国资系统将减免各项费用约30亿元,发挥国有企业在支持复工复产中的作用。
减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约10亿元
“复产复工20条”提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以上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记者采访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国资系统将减免各项费用约30亿元。其中,省属企业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征收第二、三个月租金,减免金额约10亿元。
深圳市国资委提出,拟免除深圳市属国企在全国范围内自有的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里非机关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租户2个月(2020年2月1日—3月31日)租金;同时加快减免深圳市属国企在全国范围内其他自有物业非机关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租户的租金、管理费、停车费等。按两个月测算,以上共减免金额约9亿元。
据悉,广州、佛山、东莞、珠海、中山、肇庆、茂名、河源已经出台或即将出台相关政策。广州开发区、南海区等区级国资部门也出台了相关政策。
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支持
同时,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将在货款回收、原材料供应、项目发包等方面,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支持,促进产业链运行平稳。
在货款回收方面,据统计,自2018年9月起,省国资委组织各省属企业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截至2019年底,省属企业与相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争议账款9.95亿元全部完成清欠。省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相关款项,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欠款。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