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日前,上海市松江区方松街道外来人口综合协管人员在某小区走访时发现,一租户居然在阳台上养起了蜜蜂。
【同期】社区民警:蜜蜂是谁在养啊?
租户:是自己飞来的。
社区民警:(是您在养吗?是您在养吗这个?)
租户:嗯嗯。
社区民警:(这个不蜇人吗?)
租户:不蜇人的,要是蜇人我早就把它(赶走了)。
社区民警:(我是替你在担心,因为我作为社区民警,安全是我的首要想的问题,发现了有这种隐患我肯定要先给你沟通一下,明白吧师傅。如果说啊,如果说,您这么说吧,你要喜欢吃蜂蜜,咱们现在我领你去超市,我给你买两瓶了,买两瓶蜂蜜都没问题的。)
【解说】2019年9月7日,记者跟随居委会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这名租户家中时看到,这个蜂箱仍被摆放在阳台窗口,箱壁上密密麻麻停满了蜜蜂,房间内也可看到蜜蜂飞舞。另一位邻居见记者前来,立即上前吐起了“苦水”。
【同期】(邻居 童先生)
老往家里(房间)飞,然后我都怕,叮着我了,上厕所里面也有全是蜜蜂。讲过了,没有用,讲跟没讲没什么区别。我上个厕所我蹲在马桶上,动也不敢动,我怕蜜蜂蛰到我了。
【解说】随后,方松街道外来人口办公室工作人员拨通了蜜蜂主人的电话。对方表示将尽快将蜜蜂送往乡下。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并没有适用的法律条文能够强制处置这名租户饲养的蜜蜂,居委会工作人员只能进行协商处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饲养动物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并拒不改正的可以处2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张冬俊 上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