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消息】新西兰法律委员会表示,有关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的法案已经过时,需要改革。委员会发表了其对《财产(关系)法》审查的最后报告,并提出了140项建议。
最大的变化是改变财产分割的方式。
法律委员会表示,如果家庭房产在恋爱关系开始前由一方所有,或者是第三方赠与或遗产,那么夫妻双方只应分享房产在恋爱关系中增值的部分,而不是自动平分。
此外,法院希望拥有更大的约束来分割信托财产,并在实践中改进分割财产的方式,以解决拖延和故意增加成本的行为。
法律委员会还讨论了家庭收入共享协议,该协议将要求一些伴侣在分手后的有限时间内共享收入,以确保更公平地承担一段关系的经济状况。
在关系财产分割问题上,孩子们的最大利益应该得到更优先的考虑,这包括在分居后立即拥有家庭住房的权利。
首席专员海伦·麦奎因表示,自《财产(关系)法》通过以来,新西兰经历了一段重要的社会变革时期。
“这项法律必须跟上社会变化的步伐,反映新西兰人的合理期望,这一点很重要。我们认为,在21世纪的新西兰,分割财产的法律已经不再适用。”
“我们认为该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仍然是适当的,例如有关平等共享的基本概念,以及一些适用于婚姻、民事结合和持续三年及更长时间事实关系的规则。
“但我们建议进行其他重大改变,这些改变将影响夫妻双方的财产。这些建议的目的是使法律更能适应今天存在的各种不同的家庭情况。”
司法部长安德鲁·利特尔表示,联合政府现在将考虑委员会的建议。(杨佳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