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消息】日前,一群租客将他们的房东告上了租赁调解庭(Tenancy Tribunal),因为房东将加建的房屋租了出去,并让租户使用主屋的厨房。
新西兰当地媒体Stuff消息,这7人从James Truong那里租了位于Upper Riccarton,Waimairi路上的一处房产,直到今年的2月1日。
他们说,在去年2月份租下这处房产时,有两个独立的房屋,还有租客住在里面。
每个房屋有自己的浴室,但是租客需要进入他们的房子(主屋)使用烹饪设施。
租客们表示,其中一个出租屋的租户酗酒,还经常对他们进行骚扰,身体和口头上都很让人害怕。另外一个出租屋没有烟雾报警器。
他们要求返还租金$16640,以及1000纽元的赔偿。他们还要求119纽元的赔偿,是从主屋账户里收取的出租屋的电费。
Truong也要求租客缴清拖欠的租金和花园清理费用。Truong认为出租户自己可以选择在其他地方做饭或者出去吃。他说主屋租客和出租屋租客达成的协议和他无关。
租赁调解庭看到了目前的问题,”这些租户如何做饭?如果说他们可以出去吃或者在其他地方做饭,就显示了房东对住宅租赁要求的无知。“
租客还表示,当时房屋有6周的装修期,导致他们7个人使用的一间浴室和厨房都不能使用。
他们说Truong会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出现。
仲裁庭表示,租户应该支付249.25纽元给房东,用于花园工作以及拖欠的租金;房东也应该支付119.96纽元的电费。而他们的赔偿要求被驳回。
”这并不是出租屋租户对房东不遵守规定的诉讼。这些主屋的租客同意租客使用厨房设施,也未对房东采取任何行动。“(包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