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业遂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答中外记者问 (图源:新华网)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张业遂发布了一个重要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一些与人工智能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如数字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等,列入本届五年的立法规划。同时,人工智能方面立法也被列入抓紧研究项目。这意味着,处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全球前沿的中国,也开始向人工智能立法的前沿迈进。
事实上,中国政府早已关注并不断推动完善这一前沿领域的立法工作。2018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在上海举行的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发贺信指出,人工智能的发展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涉及诸多伦理和法律规范问题。2017年,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要初步建立部分领域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
总体看,中国关于人工智能伦理的探讨刚刚起步,放眼世界,人工智能立法也是各国面临的新课题。人工智能众多的应用场景逐步成熟,但人们对其技术和伦理风险还缺少明确的防控措施。如何完善人工智能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既能打破既有规则对人工智能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束缚,又能防范因技术滥用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危害,考验各国立法者智慧。
如何把握好这二者之间的平衡,是中国人工智能领域立法的重要看点。从目前来看,培育人工智能发展和创新的有利环境,避免法律法规对人工智能发展限制得过细、过死,应该是中国在该领域立法的主要方向。同时,还应尽快在已经出现风险或潜在存在重大风险的领域,如无人驾驶、医学伦理和隐私保护等做出针对性规定。
期待中国对人工智能领域立法的探索,能够为人工智能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海外网评论员 刘思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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