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1日电 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11日发布文件指出,将加大对以袭击殴打驾驶员等方式干扰安全驾驶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适用中国刑法的具体规定,对于造成一定后果的,要依法严格控制适用缓刑。
文件要求,加大案件侦办力度,针对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要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处罚。
文件明确了在用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标准,确定了防护隔离设施的指标要求。文件同时要求,对城市桥梁要重点排查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分隔设施等安全设施,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彻底整改。
今年10月28日,重庆万州一辆公交车行至长江二桥时失控坠江,车上15人全部遇难。据当地官方通报,该起事故是由司机与乘客因下车地点产生纠纷并互殴引起。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近六成的纠纷起因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
针对“车闹”案件,中国法律界人士此前指出,目前类似案件中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的比例较大。对此,他们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中国刑法中设立“妨害安全驾驶罪”,明确对公交车司机实施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