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泰国普吉7月10日电 (记者 王国安)泰国普吉府副府尹塔文瓦(Thavornwat Kongkaew)10日在普吉哇集拉医院与有关部门举行会议,讨论普吉游船倾覆事故赔偿事宜。根据方案,拟对每名事故遇难者赔偿210万泰铢(1元人民币约合5泰铢),对伤者每人最高赔偿101.5万泰铢。
按照这一方案,遇难者家属可获得的赔偿包括:泰国旅游和体育部赔付100万泰铢,游船乘客意外险10万泰铢,游客意外险100万泰铢,合计210万泰铢。
普吉府官员称,遇难者的合法亲属才可以获得这部分赔偿金。至于伤者在泰国期间的治疗费用,则将从其赔偿金中相应扣除。
此前,泰国旅游和体育部于9日召开会议,批准本部门关于普吉翻船事故赔偿预算共计6390万泰铢。
当地时间5日下午,两艘游船在返回普吉岛途中突遇特大暴风雨发生倾覆事故,两船上当时共有122名中国游客,获救75名,船上其他中国游客大部分已证实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