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29日电 香港一名中年妇人与其第二任丈夫虐待两人的7岁女儿“林林”,导致她瘦骨嶙峋,脑部永久受损,已俨如植物人。法官29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宣读50多页的判词,并判林林母亲监禁15年3个月,父亲则被判囚4年6个月。
医疗报告指,林林的寿命将较常人短得多,像林林一样的病人,一般不会活超过20岁,小至普通感冒也足以致命。林林的父母经审讯后,被裁定1项疏忽照顾儿童罪及2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成立。
法官薛伟成认为,香港法例疏忽照顾儿童罪的最高10年监禁刑罚,不足以反映本案的严重性,他认为相关刑期需要检讨。薛伟成又要求律政司再调查次被告是否于本案中,涉及其他虐待儿童的罪行。
薛伟成宣判时,直斥42岁首被告王荣汶冷血凶残,她任由林林受尽痛苦,东窗事发后以连串谎话瞒骗社工、医护人员和警察,甚至在证人自辩时仍在说谎,完全漠视法纪。即使被判罪名成立,她仍坚持无虐待林林,显示她毫无悔意。次被告凌耀忠见到林林明显病重,却配合首被告向警方提假证供,以避免警方调查,却罔顾林林的福祉,显示他只顾自己,他必须为林林受苦负责。
王荣汶、凌耀忠早前各执一词,互相指控对方才是负责照顾林林的人,而自己则遭对方以暴力或家人安危作要胁,才被逼配合撒谎。薛伟成早前感言:“林林就有如灰姑娘,遭全家人欺负,又无法求助,可惜童话没有出现在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