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威廉·庞德斯通:美国超级畅销书作家,已出版《剪刀石头布》《谁是谷歌想要的人才?》《无价》等 14 部畅销书,两次获得“普利策奖”提名。《哈佛商业评论》《纽约时报》《哈珀斯》《时尚先生》等世界知名杂志长期撰稿人;《今日秀》《大卫·莱特曼深夜秀》《CBS早间新闻》等世界知名电视、电台节目的常客;也是 ABC 电视台两档黄金节目作家兼联合制片人。
书籍摘录:
前言 知识,究竟去了哪里?
即使众星云集,肯尼斯· 布拉纳(Kenneth Branagh)的高投资古装巨制《哈姆雷特》票房还是砸了锅。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马里布海滩一场行业聚会上,众多电影行业从业者纷纷对这部作品吹毛求疵。
“也许,”有人开玩笑说,“是编剧的问题。”
“谁写的?”一家制片公司的高管问。
说话人接道:“是莎士比亚。”
这位高管仍然不明白。“威廉· 莎士比亚!”说话人再次解释。不是哪个还活着的编剧,而是历史上最伟大的英语剧作家——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就死了!
那位高管以优等成绩毕业于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院,她当然知道莎士比亚是谁。她只是不知道《哈姆雷特》这部电影改编自莎士比亚的作品。我住在洛杉矶,这类故事可不少见。电影行业一直是口大熔炉,博学者有之,无知者亦有之。
再来看看 2015 年的惊悚片《隔壁的男孩》吧,主演是珍妮弗· 洛佩兹。有一幕戏是这样的:英俊的邻居把荷马的《伊利亚特》初版送给了洛佩兹。“这一定花了好大一笔钱吧!”洛佩兹想要拒绝。
邻居说:“车库二手货摊上买的,只要一块钱。”
《伊利亚特》成书于印刷术发明前约 2300 年。“初版”书这一幕,让互联网上比较有文化的那一半人惊呆了。 Twitter 上有人评论说:
● 改天我非得给你看看我的初版《律法书》,是有一天在垃圾箱里找到的。
● 可他们不会给你看时光机,以及他们是怎么把荷马按在椅子上让他写完这本书的。
● 简直胡扯!西方文明就这样被扭曲了。
有人要这部电影的编剧芭芭拉· 库里对此事做出评论,库里说:“我的剧本里可没写过初版的《伊利亚特》。”
电影《隔壁的男孩》海报,来自:豆瓣
公允地说,藏书家们的确会说“初版”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 1488 年,它们以希腊语的形式在佛罗伦萨被印制成书。这样的一册书,苏富比最近的拍卖价是 2.5 万英镑,的确是“好大一笔钱”。可它绝对不是电影里的那本书,电影里那本不仅是英文的,而且还有古朴的烫金内页。网上的批评者指出:对任何有文化的人来说,偶然间听到荷马的《伊利亚特》初版,一定会大吃一惊。在车库二手货摊上买到《蒂凡尼的早餐》《无尽的玩笑》,或者任何现代小说的初版,都挺容易,可买到《伊利亚特》初版就实在说不过去了。出现这种情节,要么是本片的制作人相信去看《隔壁的男孩》的观众,没有一个会觉察出此事过分诡异,要么就是他们自己觉得这事完全正常。讽刺的是,洛佩兹在电影里扮演的角色可是个英语老师。
2011 年的动画片《兰戈》讲的是一只变色龙当上了一个老旧的西部边陲小镇的治安警长的故事,镇上的居民都是可爱的、计算机生成的动物。导演戈尔· 维宾斯基阐述了自己是怎么想出这一基本设定的:“我们讨论了各种设想,比方说……一个住着沙漠动物的西部世界怎么样?这就定下了基调。然后,必须要有个经典场面里的局外人。既然我们的故事背景是沙漠,那么设计个水生动物怎么样?既然是水生动物,那变色龙怎么样?”
哇哦,棒极了。就是它了,变色龙!呃……只可惜,变色龙不是水生动物。它们是居住在非洲森林、草原或沙漠的蜥蜴。沙漠里的变色龙,跟在陆地上蹦跶的鱼可不是一回事。
维宾斯基是一位成功的导演,拍摄过全球热卖的《加勒比海盗》系列影片,但他显然不知道变色龙不是水生动物这一点。而且,不管是在什么活动中,都没人针对他的话提出反对意见:“嗯,局外人的点子很棒,但戈尔,变色龙不是水生动物呀……”
这有什么重要的?这只是部动画片啊。变色龙还不会说话呢,但兰戈会。可这个比喻只能到此为止。在电影里看到动物说话很好玩,因为人人都知道动物不会说话。可把变色龙说成是水生动物,就是单纯的愚蠢,它背离了现实,而且没有艺术或娱乐价值。维宾斯基差不多是电影这一竞争激烈的行业里的顶级人物了。他犯的错误不仅仅说明他个人的知识不够丰富,更说明他根植于一种不关心事实的文化。这种文化不是好莱坞的——而是当代美国的。
第一部分 信息爆炸时代,为什么人却越来越无知?(节选)
理性无知
公众对这些报告的常规反应是既惊讶,又逗趣。年轻人或普通公民懂得这么少,实在太可怕了——对吧?有必要问一问,我们怎么知道这叫真可怕,以及它是不是真的可怕。
无知可以是理性的。 20 世纪 50 年代,经济学家安东尼 · 唐斯(Anthony Downs)提出了这一说法。他的意思是,很多时候,为获取知识多付出的努力,超出了获取知识所得到的优势。关注政治的选民就是一个例子。干吗这么费事呢?选民除了投出手中的一票之外,别无其他力量可言,而这一票永远不曾左右过选举,未来也不会。
又或者,你可能没有学过什么吟颂乌鸦的诗歌,照样拿到了文凭,找到了高薪的工作。那干吗还要学这些东西呢?
当今时代人们对待知识的态度是很矛盾的。我们仰慕知识,而且至今仍认为:知识本身就是一个追求的目标。但我们又更多地把知识看成是达成目标的手段:实现社会进步,获得财富、权力。对毫无功利心的教育,我们心存怀疑;而看到“投资回报率最差的 8 类大学文凭”一类的标题,我们就会忙不迭地点击进去。
这是理性无知的黄金时代,也是为无知开脱的黄金时代。信息被以惊人的速度生产出来,又以惊人的速度贬值过时。每一天,我们脚下的文化都在改变。跟上它的脚步越来越难,人们甚至说不清自己是否跟得上它的脚步。跟进中东政治,阅读当代小说,关注地方政治,乃至了解可穿戴技术和大学篮球队的成绩到底有多重要呢?我们只能猜猜而已。我有个朋友,最近大声地自言自语:不知道《权力的游戏》有问题吗?如果你说,需要的任何信息随时都可以查,这其实是回避问题。你总不能谷歌一个观点吧。
知之甚少,不一定是知道得少。他们只是知道不同的东西。一个把所有空闲时间都拿来玩电子游戏的玩家,对这些游戏有着百科全书般的了解。说他知之甚少,评判标准未免过分武断。不是每个人都同意赫施的观点:有一套固定的事实,是所有人都该知道的。但如果没有这样的一套事实,知识渊博就只能是一个完全相对的概念了。
当今的传媒界并未给我们太多指导。它鼓励我们对信息进行个性化的过滤,让人能够超轻松地获取自己中意的有关明星、节目、球队、意识形态和高科技玩具的新闻。这样,我们花在其他事情上的时间和注意力就越来越少了。重大的风险倒不在于互联网让我们知之甚少,或是接收到了错误的信息。相反,重大的风险在于,它有可能令我们陷入“元无知”(meta-ignorant)状态,也就是说,无法意识到自己无知的状态。
谷歌效应
互联网怎样改变着人们的学习和记忆,是如今的一个热门研究领域。让我们先从“谷歌效应” (Google effect)谈起。 2011 年,哈佛大学的丹尼尔 · 韦格纳(Daniel Wegner)发起了一项实验,给志愿者看了一份含有 40 桩琐事的清单——就是一些短句,如“鸵鸟的眼睛比脑子大”。按照指示,每人要把所有这 40 句话输入计算机。一半的志愿者被要求记住这些事实,而另一半没有被这样要求。此外,有一半的人了解自己的工作将存储在计算机上,而另一半则被告知任务完成后输入内容会被即刻清除。
随后,志愿者接受了跟所输入事实相关的测验。按指示被要求记住信息的人得分并不比另一半人更好,但那些认为自己的工作很快就会被清除的人得分就比另一半人高得多。因此,分数高低与是否试图记住事实无关。
普鲁斯特不是第一个提出记忆是一团谜的人。我们记得他在小说里写到,玛德琳知道小蛋糕要泡在茶里,却忘记了许多有更大影响的经验与事实。有意识的思维对记住哪些事、忘记哪些事没有太多选择权。没有人会主动忘掉客户的名字,也不会永远记住一段悦耳的流行歌曲的歌词,但它就那么发生了。
韦格纳的实验的结果与一套实用主义的记忆体系是一致的。人不可能记得住所有事。无须有意识的干预,大脑会自然地对记忆进行分类。显然,大脑能认识到,对容易获取的信息没太多必要都存储起来(在需要知道鸵鸟眼球有多大之前,你恐怕要等上很长时间)。因此,人们以为事实被归档了,其实事实大多被遗忘了。这种现象现在有了名字——谷歌效应,意思是能在网上找到的信息,大脑会自动遗忘。
谷歌效应带来了一些有趣也令人不安的可能性。其一,是我们对 Snapchat 和 Confide 等应用程序中发送的信息(照片或文字阅后即焚),可能比短信或电邮的信息记得更清楚。如果这是真的,Snapchat“酒后胡言乱语”的设计用意就白费心思了。
如果你把谷歌效应推导至最荒谬的顶点,自拍就会导致健忘。 2013 年,费尔菲尔德大学的琳达 · 亨克尔(Linda Henkel)进行的一项研究指向了上述问题。亨克尔注意到,博物馆的游客痴迷于用手机拍摄艺术品,但对观赏画作本身的兴趣却越来越低。于是,她在费尔菲尔德大学的贝拉明艺术博物馆进行了一个实验。在本科生参观博物馆时,他们要按照预先指示去观赏特定的画作。依照实验设计,有些人要拍下画作,有些人只简单做笔记。第二天,亨克尔询问两组学生对画作本身的了解情况,发现拍照的学生在辨别画作、回忆细节等方面都表现较差。
我们无意识记忆的管理者显然必须意识到,如今唤醒事实的速度究竟有多快,途径究竟有多便捷。宽带网络为我们创造出一种新的学习和记忆机制:更少记忆,更快遗忘。过不了几年,我们大概全都会穿戴能全天候拍摄视频流的设备了,而社交媒体会让我们全都患上健忘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