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刘开雄 郝晓静)近期,人民币汇率持续上涨,汇率双向波动新局面已经形成。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不论是对企业还是个人,首先应坚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购汇,不要去“赌”汇率的涨跌。
王春英认为,对个人而言,在坚持按实际需求进行购汇的同时,可以有一定的趋势判断。但对企业而言,用汇规模大,则一定要有避险保值和财务中性的理念。
王春英说,目前对个人来说有很多方便的购汇渠道,在每年5万美元额度以内,只要持有个人身份证件就可以到银行柜台或通过电子银行渠道购汇。
2017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政策,调整了境外提现额度的管理方式,从原来按每张银行卡每年境外提现额度10万元人民币,改为每张居民身份证项下的所有银行卡每年境外提现额度总计10万元人民币。
“根据统计,绝大多数的居民个人持卡到境外提现,完全达不到10万元人民币额度。”王春英表示,这个政策的出台主要是出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避税逃税,即“三反”方面的考虑。
王春英说,银行卡在境外消费,外汇局很早就出台了便利政策,2003年外汇局就支持持银行卡在境外消费、境内事后购汇还款,同时也可以在境外提现。从已经查获的一些案例证明,持银行卡在境外非常大额的提现行为往往涉及到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
王春英表示,为了满足互联网支付的发展和跨境支付业的发展,也满足个人海外购物的需求,2013年,外汇局就开展了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集中小额购汇消费支付,还有和衣食住行相关的住店、留学、旅行等等相关跨境支付和结售汇业务试点。
截至2017年底,一共有支付宝、财付通等33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得到试点的机会。“跨境支付方面的需要,外汇局还是会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原则,对各种新出现的不管是支付方式,还是新的消费需求都积极研究支持。”王春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