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消息】本周,新西兰行动党上线了安乐死合法化的网络宣传运动,共有五个视频带上“我的生命,我的选择”(##MyLifeMyChoice)的标签发布。
安乐死法案在去年12月13日以76票:44票的大比例通过国会一读。该投票为良心投票,即各大政党对该法案不设立场,议员本着自己的良心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国家党和工党都有议员投反对票,但华人议员霍建强和杨健博士都投了赞成票,总理Jacinda Ardern也投了赞成票。
《临终选择法案》目前交法制委员会接受公众意见。截至本周一,总共收到和整理了9733份意见书,另有1281份电子邮件和3000份书面意见书待分类整理(注:普通法案一般接受的公众意见书在5到30份之间)。然后便是全国各地的听证会,随后由法制委员会和专家团对每一个条款逐条修订。
关于该法案的公众意见征求将在3月6日关闭。
这个法案在主流社会引起极大争议,支持和反对声音均强烈。二读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意见书起到的作用。也就是民义在立法当中的体现。
而根据截至到目前的民意调查显示,高达74%的新西兰人都赞同安乐死合法化。主流民意认为,如果一个人患有不治之症而且处在痛苦中,他们有权要求以合法方式终结自己的生命。
安乐死法案曾在1995年和2003年两次闯关,第一次以29票:61票的悬殊比例未获通过,第二次投票的差距缩小到58票:60票。
目前全世界只有括加拿大、荷兰、比利时、瑞士、澳大利亚(仅维多利亚州)和美国(仅加州等六个州)允许安乐死合法化。如果新西兰通过了《生命终结选择法案》,将成为全球第7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行动党党魁David Seymour在线下宣传活动中说,“#MyLifeMyChoice讲述的是新西兰绝症病人的真实故事。”他说目前法律没能给予这一群体人道的和有尊严的对待。人们应当有权选择和平和无痛苦的死亡。
#MyLifeMyChoice的视频当事人Bobbie Carroll也现身说法。她告诉记者说,作为血癌晚期患者她的生命没有遗憾,过得很精彩而且很乐观。之所以支持安乐死法案,是因为她想保留自己的选择权,不想在弥留之际还让亲人陪着经历痛苦。她希望能有尊严地离开:“这是我的生命,我有权做主!”
由David Seymour提交的安乐死法案,是为忍受极度痛苦的绝症病人而设的,对实行安乐死的条件作出了各种规定,包括病人必须三度向经特别训练的医生作出请求、由特设委员会审视所有申请,涉及特定病症包括多发性硬化和肌肉萎缩症(ALS,又称运动神经细胞疾病)等。